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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 用心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

时间:2024-03-07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pwo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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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片: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康馨家园南区社区儿童服务站举办“牢记历史 珍爱和平”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任晓宇  摄
 
主持人:本报记者  刘静静
 
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全体儿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同沐浴党和政府的阳光雨露茁壮成长,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民政部指导各级民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我国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保护事业迈上新台阶。特别是2017年以来,民政部大力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目前已在全国配备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约5万名、村(居)儿童主任约65.1万名,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撑起了一片蓝天。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为此,本版聚焦推进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和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这一主题,邀请相关工作者交流经验做法,为更好守护孩子们健康成长出谋划策。这些来自基层和一线的分享,对于进一步做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救助,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访谈嘉宾:
 
张    松  湖南省怀化市民政局局长
 
曾小娟  吉林省辽源市民政局局长
 
赵维强  四川省遂宁市民政局局长
 
李必树  重庆市垫江县民政局局长
 
高殿龙  黑龙江省鸡西市民政局儿童福利科科长
 
刘    嵩  北京市通州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人
 
李金明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民政局社会和慈善事业促进科科长
 
金    玲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宝塔河街道合益路社区儿童主任
 
王克花  甘肃省永登县龙泉寺镇龙泉村儿童主任
 
刘    芳  四川省遂宁市安居区拦江镇东平社区儿童主任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关心关爱少年儿童成长。推动儿童福利工作高质量发展,加强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建设是至关重要的一环。请问,您所在的地区在这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张松:怀化市民政局将儿童工作队伍建设纳入乡镇(街道)综合目标考核,选优配强232个乡镇儿童督导员、2772个村(居)儿童主任。探索“儿童主任+”工作模式,引导动员村(社区)、乡镇社工站、志愿者等参与儿童服务工作,定期探访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做到“不落一户、不少一人”。出台《怀化市防范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问责暂行办法》,创新建立警长、校长、村长、网格长、家长(监护人)“五长”制度,对留守、单亲、无双亲、残障等未成年人分类落实关爱帮扶措施。
 
曾小娟:辽源市推行“专业社工+儿童主任”精准关爱工作模式,通过专业社工为儿童主任赋能,扎实开展信息排查、分类评估、个案关怀、救助帮扶等工作。建立常态化教育培训机制,定期对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开展集中培训、分散培训。建立线上线下互动支持机制,24小时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提供指导帮助。建立督导机制,形成各部门各尽其责、协作配合、快速救助、周密保护的工作格局。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加强考核问效,为儿童主任发放津贴。
 
赵维强:遂宁市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大学生村官或专业社会工作者等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保证新选儿童主任由村妇联主任担任的比例不低于95%。我们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探索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未保+社工+社会组织+项目服务”运行机制,推进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此外,我们探索建立“1+1”困境儿童结对帮扶机制,实行县级领导包片、科级干部包户,对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开展结对帮扶,用好结对队伍。射洪市试点建立“一老一小”专干队伍,将儿童工作纳入全科网格员重要工作范畴。
 
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特别是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是儿童关爱服务在基层落地的重要力量。请问,在提升儿童主任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方面,您所在的地区推出了哪些举措?
 
李必树:垫江县现有26名儿童督导员、301名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学历均是大专以上,儿童主任高中及以上学历占比为90%。我们每年对基层儿童工作者进行赋能培训,提升他们的专业技巧和业务能力。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廉政教育等,强化基层儿童工作者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确保他们在工作中严守职业道德。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定期给基层儿童工作者开展心理疏导,帮助他们缓解压力。通过举办座谈会、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基层儿童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合作,分享工作经验,探讨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高殿龙:鸡西市始终践行“虽非亲骨肉,依然父母心”的工作理念,致力于打造一支业务精、能力强的专业队伍。发放调查问卷,收集群众意见建议,扎实开展儿童福利领域调研;召开全市儿童福利政策培训会,对各类儿童福利政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细致讲解;各级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面对面沟通,对发现的特殊案例分析研讨……通过系列举措,提升儿童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此外,我们以龙江“认亲助养”品牌活动为抓手,将法律援助、应急救援等优质社会资源嵌入基层儿童保护工作,协助儿童主任做好儿童关爱服务,为重点儿童提供心理慰藉、课业辅导、亲情陪伴等多样化服务。
 
刘嵩:为了提升儿童主任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通州区民政局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社会组织开展困境儿童救助帮扶类项目,建立“儿童主任+儿童社工”人员配置模式,在实际工作中由儿童社工与儿童主任共同对辖区困境儿童开展入户帮扶工作。区民政局连续两年开展困境儿童家庭监护能力评估类项目,委托专业组织开发编制《困境儿童风险评估及干预规范指引编制报告》《困境儿童风险评估及干预规范指引》,并指导儿童主任规范实施与运用,提高儿童主任发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风险的能力。同时,每年定期邀请法律专家为全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和儿童社工开展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
 
李金明:为了吸引和培养年轻人才加入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大东区通过“返乡青年”实习计划等,吸引有潜力、有热情的年轻人获得“代理儿童主任”的岗位实习机会,补充和协助儿童主任开展工作,并实施青年人才培养计划,促进年轻儿童主任快速成长。此外,我们在阵地建设和标准化打造上下功夫,建立了社区儿童“益”站,将其打造成儿童主任的实训基地以及社区双职工家庭儿童关爱服务的活动阵地。为了提升儿童主任的服务质量,我们制定了涵盖儿童活动策划、执行和评估等方面的流程规范,设立心理健康支持机制,为儿童主任提供心理咨询和压力管理培训,帮助儿童主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基层儿童工作队伍是党和政府政策的传递者、儿童的守护者,是儿童关爱保护“最后一公里”的执行者。请问,您所在的地区是如何发挥自身特色,精准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服务工作的?
 
金玲:我们每月定期走访入户,掌握孩子们的思想动态,联合妇联等在未成年人保护站定期开展符合儿童心理需求、成长需要的各种益智类活动。我们在维护好儿童权益上下足功夫,紧盯衣食住行学等重点环节,针对不同年龄阶层的困境儿童,联合辖区包保单位开展公益慈善项目,让孩子们从“穿得上”到“穿得暖”、从“吃得饱”到“吃得好”、从“学得好”到“学得精”,把温暖送到孩子们的心坎上,全心全意为他们提供帮助。
 
王克花:龙泉村通过整合资源,建设了村图书室、社工站等多功能服务阵地,我们经常在这里组织儿童开展安全自护教育、普法课堂、读书会等活动,也为孩子们提供展示才艺、学习交流的平台。作为一名基层儿童工作者,我始终坚持对村儿童工作进行精准化、个性化管理,加强对辖区困境儿童、散居孤儿的定期走访和重点核查,及时掌握儿童生活、家庭、就学等情况,为监护情况较差以及患病、残疾等重点儿童,协助提供监护指导、精神关怀等关爱服务和支持。针对孩子们的特点,我建立了“一人一档”,做到有需求及时回应、有问题及时解决。
 
刘芳:如何让孩子们在放学、放假时有活动场地、有人陪伴玩耍?这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我在社区腾出一块空间,改造成“儿童之家”,设置了活动室、阅读室、手工制作室、心理疏导室、室外活动区域,每一处都精心布置,让孩子们感觉到“家”的温馨。我经常在晚上和周末深入辖区走访困难家庭,力所能及地链接社会资源,为孩子们提供生活或情感上的帮助,组织他们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我还组建了社区儿童志愿者队,利用周末、节假日带着孩子们一起开展志愿服务,组织他们参与禁毒宣传、燃气安全宣传、森林防火宣传等,引导孩子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政策一览
 
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村(居)民委员会要设立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担(兼)任的儿童福利督导员或儿童权利监察员,负责困境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居)民委员会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
 
民政部等10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的意见》
 
坚持选优配强,确保有能力、有爱心、有责任心的人员从事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做到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村(居)民委员会要明确由村(居)民委员会委员、大学生村官或者专业社会工作者等人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优先安排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担任,工作中一般称为“儿童主任”;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明确工作人员负责儿童关爱保护服务工作,工作中一般称为“儿童督导员”。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分层级、多样化、可操作、全覆盖”的要求组织开展儿童工作业务骨干以及师资培训。各地要依托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对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实行实名制管理,并及时录入、更新人员信息。
 
民政部等3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乡镇(街道)儿童督导员要指导村(居)儿童主任,定期开展摸底排查,对符合事实无人抚养保障条件但未纳入保障的儿童,及时告知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对已经纳入保障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村(居)儿童主任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儿童及其家庭情况变化,每月上门探访或电话沟通不少于1次。
 
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
 
每个村(社区)至少设立一名儿童主任,优先由村(居)民委员会女性委员或村(社区)妇联主席兼任,儿童数量较多的村(社区)要增设补充儿童主任。
 
民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推动乡镇(街道)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指定专门人员承担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到2025年底,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或工作专干实现全覆盖。推动村(居)委会设立专人专岗。加大村(居)儿童主任培训力度,参训率达到100%。
 
民政部等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地要加强对学校、少年宫、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机构或场所工作人员,以及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心理健康业务培训,提升其对儿童心理问题识别、引导和关爱服务能力。
 
民政部等15部门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
 
各地民政部门要选优配强工作队伍,每个村(社区)择优选任至少一名儿童主任,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选择政治素质过硬、道德品行优良、热爱儿童工作、熟悉村(社区)情况、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村(居)民委员会委员或社会工作者等人员担任儿童主任。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制定儿童主任职责清单和关爱服务内容清单,建立工作评价机制。构建儿童主任综合培训体系,建立覆盖全员的儿童主任培训档案,省级和地市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培训,县级民政部门要确保实现每年对儿童主任培训的全覆盖。有条件的地方可加大对儿童主任的补助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