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表示,学生志愿者需是在珠海注册学籍,参加学校或学生志愿服务组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无偿服务社会和帮助他人的在校学生。
办法要求,各高校应当根据本校实际,将大学生进行志愿服务纳入必修学分体系,而各中小学应将培养青少年的志愿服务意识和能力纳入素质教育内容,将学生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的情况列入对学生的考核评价体系。学生志愿服务时长是“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美德少年”等评优评先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
事实上,早在2012年,广西的广西部分高校就已经将大学生进行志愿服务纳入了学分考核体系,从学校层面对学生的志愿服务活动进行认可。
对此,各方观点不一:有高校教师认为育人、科研、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是我国高校教育的4大职能,志愿服务本来就体现了高校教育职能的几个方面,将之纳入学分评价体系,体现的是高校的引导,也是对学生行为及各种成果的认可。但也有相关专家表示,志愿服务的精神是不求任何回报,大学生提供志愿服务能“挣”到学分,似乎有违志愿服务初衷。
对此,《公益时报》联合新浪公益、问卷网联合推出益调查:当志愿服务成为必修课,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