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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以等级评定为抓手 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

时间:2024-02-21来源:中国民政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湖北省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不断推动养老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省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严密安排部署
 
确保各类保障到位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出台《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对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权限、评定对象范围、评定组织和职责、评定程序和要求、评定等级管理等作出制度性安排。
 
二是强化人员保障。依托省民政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养老服务标准化工作组,成立省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并组建养老服务专家库,为等级评定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强化资金保障。自2020年起,每年将全省三至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委托第三方评定机构开展等级评定工作。
 
四是强化技术保障。指导开发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系统,引入大数据等手段,实现线上递交评定资料、合理匹配评定专家、留存现场评定依据、自动分析评定数据、完整生成评定报告等功能。
 
对标对表指导
 
确保达到预期目标
 
一是在评定开展前组织培训。采取线上培训方式,组织全省养老机构进行培训,重点解读《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2023版)》和《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为参评养老机构提供指引。
 
二是在评定过程中进行指导。指导第三方评估机构专家,在评定过程中对参评养老机构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4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建议,增强指导效果。
 
三是在评定完成后及时反馈。全省三至五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结束后,对获评的养老机构及时通报,对未获评的养老机构以“一院一报告”形式进行反馈,便于各家参评养老机构对标对表补短板、强弱项,实现举一反三、查漏补缺、逐步提升。
 
严格遵守程序
 
确保评定客观公正
 
一是自愿申报。养老机构对照《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进行自评,并根据自评结果,提交申报材料。
 
二是资格审核。民政部门初审养老机构参评资格,公布符合参评条件的养老机构名单。
 
三是现场评估。第三方评估机构采取“五步工作法”对养老机构进行现场评估:第一步为否定项审核,现场核实参评养老机构是否存在一票否决项;第二步为现场考察,对照国家标准逐项检查并打分;第三步为满意度调查,现场发放满意度测评问卷并回收计算满意度;第四步为资料审阅,随机查阅养老机构运行记录、老人健康档案、入住档案等;第五步为实操演示,随机抽取养老护理员,查看其饮食照料、体位转移等护理操作是否规范。
 
四是审议公示。省级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对第三方评估机构评定结果进行审议、投票表决和提出建议,确定参评养老机构评定等级并向社会公示。
 
充分运用成果
 
确保服务提质增效
 
一是与年终考核挂钩。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覆盖率纳入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估工作指标。截至目前,全省评定为一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的占比达到64.83%,三级及以上养老机构达到165家(其中四级53家、五级7家)。
 
二是与运营补贴挂钩。各地民政部门对获评等级的民办养老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按所获等级适当提高运营补贴,激发养老机构提升自身服务质量的内生动力。
 
三是与公共服务质量挂钩。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作为全省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监测以及全省公共服务质量提升典型案例评选的重要参考依据,以评促建,激励养老机构当典型、做示范、树标杆,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优质的养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