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客观要求。经过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不懈努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巨大成就,但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之间生产要素流动不畅、各自为政、相互封闭等问题依然存在,既制约新型城镇化的高质量发展,也阻碍乡村全面振兴。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应有之义,只有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才能更好助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宏伟目标。
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不仅是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政治问题。脱贫攻坚目标的如期实现,充分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用铁一般的事实证明了共产党好。城乡融合发展特别是乡村全面振兴,可以进一步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伟力、进一步彰显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城镇和乡村虽然处于不同空间,却具有密切的内在联系。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结果。现代化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城镇人口比例不断提高的过程。城镇化既是人口聚集、资源高效利用,也让更多的人口享受城镇文明。新型城镇化不同于传统的以牺牲农村为代价片面强调城镇发展,更加强调城乡融合发展,城镇化愈深度发展,愈要求乡村同步进步。特别是我国是一个14亿多人口的大国,即使城镇化已经完成,也意味着必然有数亿人口生活在乡村。反过来说,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没有乡村的现代化,就不可能实现新型城镇化,只有更好地统筹,才能实现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比翼双飞。
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主要矛盾是乡村发展相对滞后。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必须抓住这个主要矛盾,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久久为功地补上乡村发展的短板。
作者:赵振华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