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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 | 优质生态农产品基地、优质生态农产品示范区 项目申报

时间:2022-06-15来源:本站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优质生态农产品基地优质生态农产品示范区项目申报
 
“从青藏高原到东海之滨,万里长江奔流不息生机盎然,‘十年禁渔’生物多样性逐年丰富;从北上广深到城镇村寨,蓝天、碧水、山花、绿地刷屏朋友圈,持续改善的生态环境令人心旷神怡。”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一体治理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都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的变化。
 
为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文件、法规,中国乡镇企业协会乡村振兴工作委员会基于《优质生态农产品示范区建设及评价规范》的团体标准,开展优质生态农产品基地/示范区建设与评价工作。
 
申报对象
 
全国范围内农、林、牧、副、渔、农产品加工、文旅等涉农企事业单位。
 
申报要求
 
(一)优质生态农产品基地
 
应以地方优质特色农产品为引领,以生态赋予农产品的市场化竞争力为驱动,以弘扬农产品品牌形象为路径,创建具有创新性、代表性、推广性,区域价值倍增的优质生态农产品基地。
 
(二)优质生态农产品示范区
 
示范区应立足优势资源,以区域生态安全为基础,以生态市、县实践基地为保障,瞄准农业全产业链的开发,明确发展的主导产业和优先顺序,以产业发展、基地建设为基础,协同推进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加快推动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培育和标准化生产,整体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和竞争能力。
 
申报条件
 
(一)优质生态农产品示范基地
 
1.申报主体应为有资质的农业生产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合作联社、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2.申报基地应拥有具备地方特色的代表性名优产品,包括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良好农业规范产品等。
 
3.申报基地产品不应涉及转基因技术。
 
(二)优质生态农产品示范区
 
1.申请示范区的县(市、区)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或安全事件,近5年内在生态、环境、资源、质量、安全等方面无被行政机关通报批评的不良记录。
 
2.产品涉及种养殖行业的县(市、区),辖区3年之内应无重大疫病疫情。
 
3.申请示范区的县(市、区)应拥有5个或以上优质生态农产品基地;并至少拥有2家或以上地市级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申报及咨询
 
联系电话:张老师 13601302961(同微信)  
邮箱:zb@zgxczx.org.cn
地址:北京朝阳区农业农村部北办公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