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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大学城名环卫工担心工作无保障停工维权

时间:2014-09-03来源: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作者:timba
  广州大学城的200余名环卫工因怀疑用人单位变相变更劳动合同,担心工作无保障及“工龄补偿”化为乌有,自今年8月8日起,陆续发起多次集体停工维权活动,事件至今仍在持续。
  工人被要求签劳动合同变更协议
  今年8月21日是广州大学城各高校开学的日子。映入新生们眼前的、印象最深的却是一条横幅,上写“日晒雨淋9年,劳动合同被终止,不承认工龄,请政府帮帮我们”。原来,这是大学城200余名环卫工集体在某商城门口举行停工抗议活动。
  据介绍,自8月8日开始,环卫工已经先后去过多个相关部门,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应”。环卫工黄姨说,她们的合同即将在8月31日“被迫终止”,原因是用人单位广州广×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公司”)在大学城保洁竞标中落败,9月前将撤出大学城。但是,包括用人单位广×公司、新的中标单位遂×公司、发包单位大学城市政园林管理所均未对他们的工作安排、经济补偿作出明确解释。
  据了解,这些环卫工大部分是大学城周边4个城中村的村民,2004年开始在当地政府的安排下从事环卫工作,2005年劳动关系从广州番禺市桥环卫处转到广×公司,工作时间长达9年,多次签订劳动合同,最近一次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广×公司早就应该与我们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了,但是为了保住饭碗,我们一直没有去争取。后来广×公司竞标失败,又与我们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这份协议书没有劳动合同截止时间、用人单位盖章,只让我们在上面按个手印,之后口头通知我们劳动合同将在8月31日期满终止。”一位工人代表说。
  环卫工怀疑,这份《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是个陷阱,变相变更了原劳动合同,一旦主动提出离职,将不能获得“工龄补偿”。
  用人单位给出“三不变”回应
  8月26日,大学城的200余名环卫工举行第二次停工抗议活动。
  此时,广×公司向外界发出处理意见,其《通稿》(疑为通告)显示:(广×)公司与广州大学城市政园林管理所的环卫项目承包合同期到2014年4月30日截止后未能继续中标经营,故与220名工人签订劳动合同变更协议书,将合同期限变更为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止,其他条款不变。广×公司与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期满后按照“三不变”(劳动关系不变、劳动内容不变、工资待遇不变)原则依法合理安置全部工人工作,尽可能安排在附近地方上班,不会与任何工人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然而许多环卫工对这个“三不变”表示质疑:“劳动关系不变——这个我姑且信你;劳动内容不变——按照2004年大学城征地拆迁时政府对于本地村民‘就地安排工作’承诺,与广×公司签订的第一份劳动合同是‘在大学城从事市政环卫作业’,现在你竞标失败,我们再留在大学城工作是不可能了,你要安排我们去哪里工作?另外,自2010年以来,清扫面积在不断增加,工人实际的劳动量大大增加,是以前的2~3倍之多,工资却还是没有增加(2200~2400元/月)。在劳动内容无法保证不变的情况下,工资待遇不变这个说法就更加没有意义了。”
  环卫工人已向用人单位提出诉求
  8月27日,新中标的遂×公司在大学城内设立了一个“大学城市政保洁服务招聘咨询”点。
  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将会优先安排本地工人在大学城继续从事保洁工作。
  目前,维权工人已经向用人单位广×公司提出诉求,包括:1.去向问题:详细告知每个工友的具体去向安排(包括工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工作待遇等)。对于将来的工作安排,工人应当有参与决策和协商的权利,不能接受公司单方面强加的工作安排,公司不能用之前的“三不变”来敷衍塞责;2.劳动合同问题:强烈要求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规范合同内容,不能再出现之前的“没有起止日期合同”“空白合同”。
  也有部分工人提出“先补偿原则”,即对9年工龄进行补偿,再谈合同变更问题。(据《南方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