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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企反酒驾雷声大雨点小 多数包装未加警示性语

时间:2011-05-24来源:公益时报网作者/本网编辑: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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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入刑"近一个月来,酒企如何履行社会责任备受关注。《公益时报》对国内各大酒企进行调查后发现,面对全国范围的反酒驾浪潮和销量大幅下滑,如何在公益和利益间取舍,成为酒企无法回避的一大难题。

 

    2011年5月1日,"酒驾入刑"正式实施。根据今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规定,醉酒驾驶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将列入刑事追责的范围。

 

  随着对"酒驾"处罚力度的增强和消费者对于"酒驾"的关注,作为"罪魁祸首"的酒企应该在"酒驾"中承担什么责任?近日,《公益时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虽然大部分酒企已经意识到在消费者的"酒驾"行为中,可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但是在具体落实层面,酒企们几乎还没有什么行动。

 

  产品大多未加注警示性标语

 

  早在去年4月份,山东省内7家酿酒企业积极响应某媒体发起的"治理酒驾,企业履责"的号召。据媒体报道,截至2010年4月11日,张裕、扳倒井、景芝、泰山生力源、趵突泉、古贝春、孔府家7家酿酒企业明确表示响应倡议,将在酒盒包装或酒瓶标签上主动加印诸如"拒绝酒驾"、"请勿酒后驾驶"、"酒后不开车"等警示语。

 

  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辉当时表示:国井芝麻香和扳倒井系列酒,均积极响应倡议,主动承担文明驾驶宣传义务。

 

  当时有媒体对于这七家酒类企业的行为给予高度赞赏,认为他们站出来提醒消费者不要酒后驾驶,是企业的自律行为,也是企业良知的直接体现。"有钱不赚"可能会损失一时一地的利润,在消费者心中立起的良好形象则会使他们的品牌更有价值。

 

  但在酒企们高调宣扬支持"治理酒驾"后,多数酒企却几乎没有什么行动。

 

  近日,记者拨通扳倒井集团企划部电话,咨询其实施情况,企划部负责人却称不知此事,该活动并非集团总部参与,"可能是地方区域经理代表参加的。"随后,记者又联系了集团商标部,陈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商标是在企业创建时就确定的,不会轻易变动。"可能是在部分酒的包装盒上有表现".同时,他称,因为部分区域代理有权利确定酒的包装形式,他并没有掌握所有资料,所以不能提供有警示语标注的包装图片。

 

  随后,记者在网上搜索了部分扳倒酒井包装,但无一注有"拒绝酒驾"的警示语。

 

  随后,记者致电孔府家酒相关负责人核实此事,孔府家酒媒介部经理邱会东告诉记者确实有孔府家酒响应"治理酒驾,企业履责"呼吁一事,但是对于后续的执行情况不是很清楚,由于在外出差,邱会东建议记者询问招商部经理丰培。

 

  对于现在孔府家酒外包装上是否加印了诸如"拒绝酒驾"、"请勿酒后驾驶"、"酒后不开车"等警示语,记者致电丰培求证。丰培告诉记者,现在孔府家酒的外包装上没有加印此类字样,至于为什么没有执行丰培也称自己并不知情。而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到的孔府家酒的包装上也并没有任何警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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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酒驾公益广告

 

  重捐赠,轻倡导

  专家表示,对于酒类企业来说,首要的责任是生产质量合格的酒水,倡导理性健康饮酒,在此基础上再从事一些慈善与公益活动,包括公益广告、助学、关注弱势群体、关注环保等等。

  但在记者的调查中发现,有些酒类企业重视了捐赠,却忽视了对于消费者理性健康饮酒的倡导。

  华泽集团(金六福企业)在抢险救灾、扶贫帮困、资教助学、社会关怀领域都有贡献。并因其捐赠行为而被称为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据其网站显示,仅仅在救灾领域,华泽集团向舟曲灾区捐赠20万元,向玉树灾区捐助50万元,2008年南方雪灾中捐赠1000万元。

  但是据《公益时报》记者调查发现,金六福浓香型白酒(五星、四星、二星)的包装盒和酒瓶上没有任何提醒消费者理性饮酒的标识。

  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茅台公司)在捐赠领域一直很高调,2010年央视举办的"情系玉树 大爱无疆--抗震救灾大型募捐活动特别节目"上,茅台公司捐赠500万元。今年年年初,又向中国国家画院捐赠800万元设立国酒书画基金。但由茅台公司出品的茅台迎宾酒、茅台王子酒的包装上也同样没有"理性饮酒劝说语".

  五粮液公司对于国内大的灾难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在今年4月11日捐赠2500万元用于五粮液玉树县结古希望小学的建设工作,为玉树灾区的重建贡献力量。2008年汶川地震中向都江堰外国语实验学校捐赠2500万元。近年来,凭借在公益领域的贡献,五粮液先后荣获"2008年中华慈善奖"、"2009年度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等称号。

  但遗憾的是,在五粮液公司打造的浏阳河酒的包装上,记者寻觅不到任何有关提醒"饮酒有害健康"字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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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反酒驾公益广告

 

 

  倡导理性饮酒有助品牌

 

  酒类生产企业倡导理性饮酒是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一种体现。在企业大谈社会责任的今天,一句小小的警示语,也能折射出企业的经营理念和社会责任感。

 

  早在十几年前,劲牌公司就在广告语中发出了理性饮酒的倡议--"劲酒虽好,可不要贪杯",事实证明,这种温性的关怀对产品的销售和企业形象的树立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今,劲酒已经成长为国内保健酒行业的"龙头老大",很多人认为这与他们倡导的饮酒理念不无关系。

 

  酒类行业的进步成长离不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从产品营销的角度看,宣传"理性饮酒"的做法不仅不会影响产品的销售,还能加深消费者对产品的印象,培养忠诚度,成为产品的新卖点。看到卖酒的宣传"理性饮酒"时,绝大部分消费者不会认为这是在作秀,而是企业善意的提醒,无形中提高了企业的品牌影响力。

 

  2009年,在成都春季全国糖酒会上,四川沱牌曲酒股份有限公司推出的"知己酒"包装上就醒目地印着"过度饮酒有害健康"、"请勿酒后驾车"、"请勿向未成年人售酒"、"提高环保意识,正确利用包装"的字样。该产品初次亮相糖酒会便取得了非常好的招商效果,很多经销商认为其拥有好的品质,在包装上倡导理性饮酒也是一个很好的卖点。

 

  深圳市知己酒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魏晓林接受《华夏酒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理性健康饮酒应该首先由酿酒企业来倡导,引导消费者形成良好的消费习惯,这有助于酒类生产企业的健康发展。有的企业认为,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节能减排、提醒消费者理性饮酒会降低企业经济效益、减少产品销售,他们不愿意去做这种投入。其实,这些企业只看到了眼前利益,而忽视了企业的长远发展。应该说,环保工作和健康饮酒不是企业愿不愿意做的事情,而是必须要做的。这是经济发展使然,也是企业公民的使命。"

 

  有评论认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在酒包装上加印"拒绝酒驾"等提示语,这看似简单的行为将在推动社会进步、提高人们理性饮酒、提升企业形象、增加消费忠诚度等方面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则》要求非强制

 

  其实,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下称《通则》)的相关要求,从2007年10月1日起,饮料酒生产企业必须在酒精度大于0.5%vol的啤酒、葡萄酒、白酒等酒精饮料的包装上注上"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酒后请勿驾车"、"畅饮美酒,适度尤佳"、"孕妇和儿童不宜饮酒"等警示语,然而时至今日,仅有少数的酒类包装印上了"劝酒警示语",这不能不说是酒类生产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

 

  调查中记者发现,泸州窖酒在包装上也未出现任何提醒消费者注意的字样。

 

  泸州窖酒所属的泸州老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对外传播的一位姜姓经理告诉记者,泸州老窖一直坚持推行"适量饮酒、健康饮酒"的消费观念,"公司决策层已经批准了相关公益活动,但是由于正在筹备中,对外宣传的不多。"

 

  据他透露,今年公司将在北京、上海、广州、成都等重点城市开展倡导文明饮酒的公益活动,活动不仅将通过与媒体合作向社会呼吁健康文明的饮酒方式,还会将"代驾服务"引入到活动中来,彻底杜绝醉酒驾车的行为发生。

 

  理性饮酒在国内毕竟属于新事物。"理性饮酒在国外来讲是有一段历史的,很遗憾在中国缺乏一点,这么多年我听到的是酒逢知己千杯少,不醉不休,很少听到理性饮酒。"帝亚吉欧洋酒集团大中华区公共事务及传播董事陆海清表示。由于历史原因,国外酒品牌在这方面做的相对完善一些,在他看来,倡导理性饮酒是目前所有酒企都应践行的社会责任。

 

  目前,国内相关法律对理性饮酒的规定并没有强制性,只是一种建议。《通则》中要求酒类企业在酒精饮料包装上采用各种理性饮酒的劝说语,这是我国首次以国标的形式对企业提出劝说语标示方面的要求。

 

  中国酒类流通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通则》,目前,我国还没有强制的规定要求酒企包装有警示性语言。是否进行标注,完全取决于企业本身的意愿。

 

  据相关媒体报道,"实施禁酒令"后很多酒类企业面临着销售量下滑的趋势,这似乎也成为了很多酒企不愿推广"理性饮酒"的担忧。"实际上,两者并不冲突。"陆海清表示,在国外,酒类立法比较完善,对醉驾的处罚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国外酒消费却很稳定,没有大的变量。这就是国外酒企对消费者的引导和公益宣传投入换来的成果。

 

  当然我们还是看到目前比较乐观的趋势是,除了前文提到的行动较早的山东7家酿酒企业和劲酒、知己酒外,已经有越来越多的酒企按照《通则》要求在包装上印上警示性语言。张裕:"张裕提醒您请勿酒后驾车";红星二锅头:"过度饮酒有害健康";青岛啤酒:"过度饮酒 有害健康";生产日期为2011年的牛栏山,在"过量饮酒有害健康"的基础上,特意加上了"酒后不驾车"的标识。

 

  酒企反"酒驾",有舍才有得

 

  酒企站出来提醒消费者不要酒后驾驶,是企业的自律行为,也是企业良知的直接体现,必然有助于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有钱不赚"可能会损失一时一地的利润,在消费者心中立起的良好形象则会使他们的品牌更有价值。

 

  酒类企业呼吁消费者 "开车不喝酒",似乎是自断财路,但振臂一呼,却树立了企业勇担社会责任的良好形象。以德生财、义中取利一直是中国商业的古老传统,那些能在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的百年老店无不奉若圭臬。从市场竞争的角度讲,一个有道德的企业必须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山东酒类企业提醒消费者注意酒后风险,既在道德上体现了对生命的关怀,也在法律上践行了经营者的义务。对于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专门的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君子有酒,酌言尝之",中国有着悠久的酒文化,饮酒甚至成了人际交往的手段。但是在汽车文明的时代,传统的酒文化必须与时俱进。开车之前绝不能沾酒,更不能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豪爽,应该成为一种社会公德。酒后驾驶制造的灾难已经不胜枚举,只是血淋淋的现实至今也没有使心存侥幸的驾驶者完全惊醒。相关部门已在法规上加大了对酒驾的惩处力度,通过法律来规范交通行为,确实可以使更多的人获得安全感。但酒后驾驶是一种存在多年的社会陋习,要想彻底消除这个现象,仅仅依靠法规的重罚是不够的。新交规实施以来,"顶风"酒驾的现象仍然存在,理由说起来大多是为了人情应酬,不喝似乎过意不去。驾驶者不以喝酒为耻,反而为面对敬酒时的不爽快感到惭愧,这个现象很值得我们认真反思。这说明目前还有为数不少的人没有真正从社会道德的层次上看待酒驾行为,"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也没有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风气,所以,杜绝酒驾就特别需要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援和配合。只有全社会都来反对酒后驾驶的行为,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酒后驾驶不仅违法,也有悖于公德。

 

  有道德的企业家 "身上应该流淌着道德的血液",有道德的企业对社会贡献的也不只是物质财富,还应该有道德的力量。在社会各界,包括酒类企业的推动下,我们相信"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终将成为驾驶者的自觉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