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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外来工子女最高救助17万

时间:2014-12-30来源:羊城晚报作者/本网编辑:timba
  慈善会出台大病医疗救助细则,居住满2年及以上或在市内学校就读均可申请

  羊城晚报讯 记者景瑾瑾、通讯员邹妙玲报道:羊城晚报记者29日从佛山市慈善会获悉,《佛山市慈善会儿童大病医疗救助管理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出台,佛山市慈善会每年将拨付500万元作为儿童大病医疗救助费用,救助对象覆盖了在佛山生活和读书的0至18岁本地户籍儿童和异地务工人员子女。单个患者可获得的最高救助金额是17万元。

  佛山市慈善会今年8月出台了《佛山市慈善会大病医疗救助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救助项目管理细则(试行)》和《佛山市慈善会大病医疗救助儿童白血病救助项目管理细则(试行)》,针对本地户籍0-18岁的贫困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儿童进行救助,最高资助额为12万元。为了帮助更多有需要的重病儿童,此次出台的《细则》扩大了救助对象的范围,除佛山市本地户籍儿童可以申请救助外,父母在佛山工作或居住满2年及以上的非本地户籍儿童,以及在佛山市内居住满2年及以上或在佛山市内学校就读的非本地户籍儿童,只要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救助。

  根据《细则》,患上了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或者地中海贫血的任意一种,家庭人均月收入在佛山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4倍及以下(家庭人均月收入的审核参照当地低保审核办法),个人自费部分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达到2万元及以上的贫困儿童家庭,都可以向佛山市慈善会提出救助申请。

  佛山市慈善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符合救助条件并通过审批的救助对象,依据其医疗费用情况将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资金。其中,对患白血病和地中海贫血的救助对象,给予日常治疗救助金每人一次性2万元。对于接受心脏瓣膜修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救助对象,在给予日常治疗救助的基础上,个人自费部分在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给予个人自费部分50%的医疗救助;个人自费部分在20万元及以上的,超过20万元的部分将给予60%的医疗救助。患者日常治疗最高救助限额2万元,接受心脏瓣膜修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手术的患者,最高救助限额15万元。而且项目累计申请达到最高资助金额的受助者不得再申请救助。未达到最高资助金额的申请者,可再次申请。也就是说,单个患者可获得的最高救助金额是17万元。编辑:黄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