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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3·江西 为民爱民“赣”出新作为

时间:2024-01-10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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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农村“一老一小”服务资源配置
 
“一老一小”是事关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问题,为加强农村老年人、儿童关爱服务保障,江西省民政厅找准突破口,坚持试点先行,推进优化乡镇敬老院资源配置改革和“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试点,14个试点县(市、区)原有乡镇敬老院203家,保留96家、优化撤并107家,建成“一老一小幸福院”171个。
 
■ 优化乡镇敬老院资源配置
 
推动设施提档、服务提质、管理增效
 
坚持“一县一策”,整合区域养老服务资源。江西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在全面掌握县域地理特征、交通条件、老年人口分布、老龄化发展趋势等基础上,合理确定乡镇敬老院布局,推动养老公共资源向县城和中心镇倾斜,因地制宜选择县级集中供养、“县级部分集中+区域性中心敬老院”“区域性中心敬老院+乡镇敬老院”等资源整合模式,对现有床位数不足40张且收住人数较少、基础设施较差的乡镇敬老院进行优化整合。推动乡镇敬老院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切实履行“兜底线、保基本”职责,并将剩余床位向社会老年人开放,同时面向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日间照料、家庭养老床位以及居家养老上门等延伸服务。
 
坚持难点突破,理顺乡镇敬老院管理体制。改革人事编制制度,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的原则,乡镇敬老院核定事业编制岗位出现空缺的,按规定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列入正式事业编制,不再实行“定编定岗不定人”。合理设置不同类别岗位,增加养老护理员、护士配备。探索建立县级直管机制,县级民政部门按照“集中管理、分户核算”的原则,对敬老院的人、财、物等集中管理,统一会计核算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敬老院日常运转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足额予以保障。目前,全省62个县(市、区)实现县级直管,其中14个试点县(市、区)全部县级直管。
 
坚持建设管理并重,提升敬老院服务水平。江西着力推进农村敬老院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专业化服务,省民政厅出台《江西省农村区域性中心敬老院设置与管理服务规范》,从“硬环境”和“软实力”两方面提出具体要求。连续多年将乡镇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列入省政府民生实事,2023年支持新建、改扩建、改造提升乡镇敬老院206家。持续实施“领头雁”计划和养老护理员素质提升工程,完成敬老院院长轮训全覆盖,2023年培训养老院院长770人、养老护理员1.1万人次。
 
■ 建设“一老一小幸福院”
 
让获得感更强、幸福感更高、安全感更足
 
坚持因地制宜,推进村级幸福院建设。江西推动农村公共服务资源有效利用,将优化县域义务教育资源配置腾退的农村小学(教学点)改建为“一老一小幸福院”。各地民政、教育部门密切配合,经摸底调查和充分论证,对适合改建的,分期分批制订建设计划,并以县为单位统一名称、标识,规范设施建设标准,设置厨房、餐厅、卫生间、休息室和适合老年人、儿童特点的文体活动、学习阅览、“四点半课堂”等场所。同时,推动“一老一小幸福院”与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村级议事站、社工站等功能融合,打造一体化村级综合服务平台。
 
坚持需求导向,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各地聚焦农村留守老年人、留守儿童实际需求,依托“一老一小幸福院”,整合老年大学、老年体协、“童心港湾”等资源,为老年人和儿童提供助餐、文化娱乐、体育健身、心理疏导、课业辅导等综合性服务。并广泛发动农村党员、退休乡村教师、志愿者、专业社工等开展探视巡访和帮扶,全面提升“一老一小”关爱服务水平。
 
坚持多元投入,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江西建立“个人缴费一点、村级自筹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社会捐助一点”的资金筹措保障机制,推动“一老一小幸福院”健康可持续发展。省级财政安排2800万元对试点地区给予支持,省级福彩公益金安排200万元实施社会组织助力“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公益项目。同时,广泛发动慈善组织和社会力量参与,设立“一老一小幸福院”建设专项基金,省本级慈善公益组织捐赠资金和物资541.8万元。
 
推动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
 
2021年5月,民政部等14个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加快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江西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将全面实施孤弃儿童区域性机构养育改革连续列入重点任务推进。经过2年努力,全省1098名机构抚养的孤弃儿童已全部集中到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精细化养育,提前2年完成民政部任务要求。
 
强化统筹推进。江西省民政厅会同省发改委印发儿童福利事业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各设区市儿童福利机构和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设及发展目标任务。协调省财政厅每年预算1000万元,将足额保障机构运行经费列入审计问题专项治理“硬要求”,带动地方列支3300余万元,完善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省民政厅还联合省直15个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厅党组将“幸福扶幼工程”纳入全省民政系统四大“幸福工程”之一,推动儿童机构优化提质和创新转型发展。
 
强化督促指导。江西省民政厅先后将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孤弃儿童“养、治、教、康”和社会工作服务纳入省委、省政府“幸福江西”实施方案和省委深改委重点改革事项,定期编发工作通报,推广先进经验。提请省政府将孤弃儿童保障列入省民生实事和市县综合考核内容,确保改革有序推进。省民政厅通过召开全省调度会、下发督办函、定期调度、委托第三方评估等方式,督促各地加快工作进度。
 
强化制度建设。江西省民政厅先后编制发布儿童福利机构康教融合服务、从业人员培训管理、机构安全管理、类家庭养育服务等4个省级地方标准,严格标准化管理。创建残疾孤儿(残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照料护理补贴制度,保障照料护理专业服务。规范社会弃婴捡拾、报案、入院流程,健全登记、评估、养育等儿童入院成长全过程9大类档案管理。建立孤儿成年后安置措施,明确“三种安置”,落实“五个程序”。出台收养评估办法,制作国内公民收养子女宣传片,动态更新可送养儿童台账,依法安排送养。
 
强化精细服务。聚焦“养”,推进儿童福利机构院内养育精细化,指导制订个性化养育照护方案和营养膳食方案,增加餐饮频次,优化食物种类,强化营养保障;聚焦“治”,通过设立医疗机构或者采取与定点医疗机构合作的方式,开通儿童就医绿色通道;聚焦“康”,设立残联定点康复机构,优化“明天计划”项目实施流程,下放资金审批权限,提高儿童康复救助实效;聚焦“教”,鼓励机构内设立特殊教育学校或特教班,推动跟班就读、院内特教相结合,将符合条件的儿童全部纳入学籍管理;聚焦“社”,指导机构与国内专业社会组织合作,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整合院内资源,打造“一体化”服务。
 
持续深化婚丧领域移风易俗
 
2023年,江西省民政厅聚焦高价彩礼、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等婚丧领域陋习,坚持政治引领、自治约束、共治联动“三治”融合,持续深化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据监测显示,群众平均办丧时间从5—7天缩短到3天之内,婚丧方面经济压力、精神负担明显减轻,请客不随礼、节俭办宴席、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等文明乡风逐步向好。
 
■ 强化机制建设,压实工作责任
 
健全领导机制。江西市、县两级均成立党委或政府领导任组长的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鄱阳县、贵溪市等地建立了“三级书记抓移风易俗”工作机制。
 
提供政策指引。江西省民政厅出台《深入开展农村婚嫁彩礼专项治理若干措施》、婚丧领域移风易俗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全省100个县(市、区)均出台了农村婚嫁彩礼治理工作实施细则,为婚丧领域移风易俗提供了政策指引。
 
强化考核促动。江西将婚丧领域移风易俗纳入市、县党委和政府综合考评、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评价体系。省民政厅每季度对各地彩礼情况进行监测和通报。
 
■ 强化综合治理,凝聚工作合力
 
深化示范点建设。江西省民政厅指导12个省级示范点先行先试、积极探索。贵溪市、共青城市持续开展婚嫁彩礼综合治理,金溪县提供相亲交友、特色颁证、集体婚礼、婚姻辅导等全链条服务。
 
管好关键人群。江西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责任,落实党员干部婚丧事宜“两报告一承诺”制度。吉安市青原区还制定了乡贤能人婚丧事宜亮牌提醒制度,加强职业媒人、婚介机构教育管理;贵溪市成立230个红娘工作室,建立红娘管理台账。
 
加强行业管理。鄱阳县推出婚事新办喜宴套餐,南昌市组织签订行业自律承诺书3700余份。
 
强化正面宣传。江西省民政厅联合省文明办等单位开展移风易俗“五个100”(移风易俗“好家庭”、孝老爱亲“好媳妇”、婚事新办“好公婆”、不要彩礼“好岳父母”、弘扬新风“好理事长”),选树先进,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 强化服务供给,倡树文明新风
 
服务场所提档升级。江西省民政厅按照“一馆两厅四室”标准,投入1500余万元对全省26个婚姻登记处进行提升改造。鄱阳县、南昌县、萍乡市湘东区、抚州市临川区等10余个县(区)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户外颁证基地进公园、进景区,成为“网红打卡地”。部分地方还将祠堂、礼堂、戏台等打造为免费举办红白喜事的公共服务场所。
 
结婚仪式简约适度。依托上述场所,各地探索将颁证融入婚礼仪式,全年提供颁证服务9万余人次;组织举办简约婚礼(包括集体婚礼、草坪婚礼)180余场,受到青年人的追捧。
 
婚姻辅导广泛覆盖。目前,江西省实现县级婚姻登记机关婚姻家庭辅导室全覆盖。新余市、赣州市、鄱阳县等地线下开展“五进”(进村社、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线上探索“云辅导”模式,不断提高婚姻家庭辅导服务覆盖率。
 
殡葬服务形式丰富。各地普遍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推广鲜花祭扫、网络祭扫。九江市举办骨灰集体江葬活动,瑞昌市、弋阳县等地免费为群众提供办丧场所。
 
■ 强化基层自治,夯实群众基础
 
好制度管事。目前,江西省所有村(居)均修订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将彩礼限额标准、喜事操办标准和群众认可的激励性或约束性措施写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
 
好队伍理事。各地建立健全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制定活动章程、红白喜事办理流程,完善备案制度,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教育和服务能力。全省2.3万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红白理事会,全年开展培训7.3万余人次。
 
好方法办事。省民政厅指导各地完善“退彩礼、零彩礼、低彩礼上红榜、得积分”和“高彩礼上黑榜、受批评”的机制。全南县出台“零彩礼”家庭礼遇清单,给予子女入学、信用贷款、健康体检等方面的正向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