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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3·宁夏 奋楫笃行新征程 用心用情惠民生

时间:2023-12-27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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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儿童福利院老师给孩子讲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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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罗县民政局组织志愿者为社区老人量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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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阅海老年人服务中心护理人员陪老人读报。
 
打造“四维一体”社会救助新格局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政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打造精准、高效、温暖、智慧的“四维一体”社会救助新格局,解决困难群体急难愁盼,不断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实施精准救助,兜牢民生底线。自治区民政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低保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优化低保准入条件、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破解对象认定难题、拓展低保覆盖范围。印发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评估认定、因病致贫重病患者认定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等文件,规范救助办理程序标准,提高救助对象认定精准度。印发《进一步加强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机制,算好“民生账”,用好“救命款”。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出台《关于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若干措施》,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4亿元,更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建立自治区、市、县、乡四级协调督办、通报追责工作机制,推动惠民利民政策落实到位。
 
实施高效救助,做优服务关爱。提请自治区层面建立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推动县级层面全覆盖建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近两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召开协作会议40余次,研究解决社会救助难点工作50余项,实施临时救助16.98万人次,将5.2万名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兜底保障范围。提升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设立乡镇(街道)民政工作服务站242个,配备基层入户核查员315名、村(居)社会救助协理员2870名。深化“线上+线下”救助实践,实施“督导+核查”动态监管核对机制,细化“分层+分类”多元救助服务,“救助+”改革试点实现县(区)全覆盖,以小切口服务大民生。
 
实施温暖救助,增进人民福祉。自治区政府将低保扩围纳入2023年区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并及时下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已新增低保对象8.1万人。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机制,推行补贴申请“跨省通办”“全程网办”,惠及困难残疾人20余万人。自治区民政厅还联合11家单位启动实施涵盖教育、大病、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关爱等10个领域的60余个慈善项目。截至目前,项目已募集慈善款物1.28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5万人。
 
实施智慧救助,提升保障效能。自治区民政厅联合14个部门建立社会救助数据共享比对机制,与9个部门联合印发《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管理办法》,与16家银行签订《信息共享快速查询合作协议》,共享19类业务、48项核对信息,提高各社会救助部门资源共享交换质量和效率。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全区社会救助系统升级改造,将社会救助模块嵌入“我的宁夏”应用程序,优化救助申请、资格查询等功能,搭建群众易申请、基层增助力、决策有依据的智慧救助信息系统,实现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临时救助等事项“指尖办”“掌上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三个维度”加快养老服务迭代升级
 
自治区民政厅锚定“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的目标,强基础、解难题、补短板、促发展,“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完善。2023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2022年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结果显示,宁夏养老服务领域满意度位居全国第六、西北五省(自治区)第一。
 
坚持真抓实干,保障措施不断完善。自治区民政厅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宁夏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民生实事,厅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带队深入4个地市、13个县(区),开展全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弱项和完善路径等养老领域课题调研,分门别类形成问题清单,督促市、县加快解决。自治区民政厅将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对市、县效能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激励评价机制,实行“一督查一通报”工作制度,落实“督导—交办—整改—反馈—核查”闭环管理,推动养老服务各方责任落实落地。
 
坚持解题破局,短板弱项不断补齐。自治区民政厅制定《关于促进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短板不足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印发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着力解决机构入住率不高、运营难等问题。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6324户,提前两年完成“十四五”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银川市、固原市成功申报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地区。
 
坚持提质增效,发展水平不断提高。自治区民政厅将高龄津贴由80岁以上低收入老年人扩展到所有老年人,截至目前,已发放高龄津贴1.14亿元,惠及6.5万名老年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5800名低保或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残疾老年人获得精准养老服务。增强养老机构和特殊困难老年人风险应对能力,投入152万元为80家养老机构、3.9万名特殊困难老人购买综合责任险和老年人意外险。深化全区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实施养老机构结对帮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公办敬老院院长。举办宁夏养老机构管理人才安全能力提升培训班、全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研修班和第二届全区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养老护理员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成功举办2023宁夏养老服务业博览会暨论坛,这是西北首次、宁夏首届老博会,吸引“线上+线下”参展企业517家,现场签约项目26个,签约资金9.8亿元。自治区民政厅还与青海、山东等黄河流域8个省份民政厅(局)签订“黄河流域九省区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养老服务资源互补、市场共享、发展协同;联合自治区文旅部门推进“旅居+养老”模式,与福建、广东、山西、云南等12个省份签订旅居养老合作框架协议,4000余名老年人开启了幸福旅居养老生活。
 
奋力打造区域性示范性儿童福利机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自治区民政厅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统筹优势资源,优化结构布局,健全完善孤弃儿童养、治、康、教、社“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奋力将宁夏儿童福利院打造为示范性区域性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
 
强化专业素养,提升靶向服务精度。自治区民政厅指导宁夏儿童福利院细化养育照料,制订个性化养育方案,优化护理流程,开展亲情化抚育和精细化、标准化照料服务。不断夯实医疗保健,建立入院评估、应急处理、疾病筛查、缺陷新生儿生命抢救、常见病诊疗、医疗救治、生理心理发展评估7项全流程作业规范。深化特色康复,依托“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宁夏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探索残障儿童康复新模式。截至目前,两个项目已累计免费筛查残障儿童496人,对符合条件的94人实施了医疗康复救助。优化特殊教育,将机构内所有儿童全部纳入国家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职业教育体系,121名6-16岁儿童纳入学籍管理,开设特殊儿童学前及义务教育课程,保障机构儿童受教育权利。
 
强化标准引领,提升区域辐射广度。自治区民政厅指导宁夏儿童福利院创建“4D6S”(整理、责任、培训、执行“4个到位”和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6个方面)现场管理体系,制定154项服务保障标准,覆盖全部领域。针对孤弃儿童个性化服务需求,制定《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儿童福利机构防控呼吸道传染病管理规范》2项行业标准和《儿童福利机构生活照料服务规范》《家庭寄养工作规范》等14项地方标准,为全国其他地区儿童福利机构转型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
 
强化机制保障,提升管理服务效能。宁夏儿童福利院认真研判儿童监护、档案管理、安全生产、机构运行等方面的风险隐患,建立儿童业务电子档案,修订儿童福利机构安全应急等10余项预案,汇编170多项安全制度,实现“所有事”全领域覆盖、“一件事”全链条管控、“落实事”全过程监管。加强队伍建设,建立专业技术岗位开发设置与职称聘任挂钩制度,实施专业技术职称分类评价,建立岗位、任务双轮驱动绩效分配机制,提升人才建设质效。目前,宁夏儿童福利院有专业技术人员131人,占比71%。其中,高级职称24人、中级职称52人、初级职称55人。
 
强化资源整合,提升社会服务温度。宁夏儿童福利院推行“开门办院”,整合优势资源,组建由康复医师、治疗师、矫形师、特教老师、社会工作者等70多名专业人员构成的技术团队,制定入户筛查、需求评估、康复治疗、家长培训、跟踪回访、辅具配置“六位一体”服务流程,把最优质资源和管理服务向更多困境儿童延伸。每年为300名社区残障儿童提供免费医疗救治、康复治疗及特殊教育服务,为100名残障儿童母亲开展免费康教技能培训,让母亲成为儿童一生的“康复师”,真正实现“康复一个孩子,解困一个家庭”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