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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3·海南 创新发展求突破 在自贸港建设中彰显民政担当

时间:2023-12-20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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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休闲渔业协会在海口市举办海南休闲渔业产业集群及重点项目推进会。
 
本报记者 雷 耀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也是推进全省民政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奋战之年,海南省民政系统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和民政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自觉把民政工作融入全国、全省大局,在创新发展中求突破,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重点做好行业组织赋权试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等工作,在加快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中彰显民政担当。
 
先行先试 探索行业组织赋权新路径
 
海南省将行业组织赋权试点列入省政府创新亮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按照行业组织规范管理严、社会信誉度好、行业组织自愿、行业管理部门支持等条件遴选试点行业组织。建立由省民政厅牵头、各行业管理部门主抓、行业组织推进的协调机制,重点围绕制定行业自律公约和团体标准、组建纠纷调解委员会、参与修订行业法规、培育行业人才队伍等方面探索推进。制订了时间表、路线图,每月跟进任务完成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年终抓好总结交流和经验推广,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目标任务综合评估,分阶段、分步骤推动试点目标任务完成。
 
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赋予行业组织更大自主权,发挥其在市场秩序维护、标准制定实施、行业纠纷调处中的重要作用”的任务要求,海南省民政厅按照“分类实施、分步骤推进”的原则,协调省旅文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行业管理部门,开展行业组织赋权试点,将部分技术性、事务性、辅助性工作按照程序赋予省旅游协会、省休闲渔业协会等14家行业组织先行先试。经过三年探索,现已形成较为成熟的行业组织赋权工作模式。参与赋权的行业组织,已制订一批维护行业发展秩序的自律公约、推出一批引领产业发展的先进标准、参与制定一批推动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成立一批行业纠纷调解机构、壮大一批行业人才队伍,促进了行业蓬勃发展。
 
在实际工作中,省财政厅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予以资金支持。省旅文厅、省农业农村厅等行业管理部门安排560多万元用于购买服务。省旅文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教育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等行业管理部门按照“成熟一项、赋权一项”的原则,始终将依法赋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贯穿赋权全过程,建立防范化解行业组织重大风险的长效机制;依据赋权任务完成情况,分行业出台赋权指导意见,有效提升行业组织干事创业的信心和决心,确保权“赋得出、接得住”。
 
为推进高质量发展,各相关部门鼓励引导行业组织探索完善本行业标准体系,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产品质量、生产技术等方面的团体标准,供市场主体选用。全省已有76家社会组织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发布行业标准165项,逐步建立各行业、企业单位等级评定、行政管理、行业管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方面应用体系,为行业发展提供科学指引。
 
破解堵点难点 探索优化养老服务新举措
 
海南制定出台《海南省养老服务条例》《海南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法规文件,省级和全省18个市县全部建立养老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并出台本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基本涵盖养老服务各领域、各环节,着力破解养老设施用地用房、财政金融支持、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堵点、难点,为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上下贯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力度,持续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截至目前,全省已建成28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03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4家长者饭堂,整体上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县、乡、村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海口市、三亚市试点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在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国兴街道等部分街道、社区推行“建枢纽、带站点、进家庭”可持续社会化运作,支持养老机构等社会化企业以1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为枢纽,带动辖区内N个社区养老服务站,延伸专业化服务到社区、进家庭,为老年人提供日托照料、老年助餐、康复保健、文体娱乐、精神慰藉等全方位、多样化的养老服务,打造适度普惠、就近便捷、服务精准、多元供给的“15分钟便民养老服务圈”,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加大重点人群保障力度,全省累计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1700余万元,实现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全省“全覆盖”。创新推广“高龄津贴”智能快办服务,80岁以上老年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申领业务,实现“零表单、零材料、零跑动,智能办、随地办、精准管”,全年累计办件量超过250万件,累计发放高龄补贴和长寿补助金约2.2亿元,惠及高龄老年人24万余人。针对部分经济困难、行动不便等特殊老年人群体的实际需求,大力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目前已改造完成3300户,提前完成2023年度改造任务。在敬老月、端午、重阳、中秋等重要节点,组织志愿者服务队伍走进街道社区,将探访、义诊、义剪等志愿服务活动送到老人身边。累计招募志愿者2428名,开展志愿服务活动508场。同时,多渠道筹集善款1500万余元设立“海南省养老服务发展基金”,汇聚慈善力量助力海南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构建融合之路 探索社区康复服务新模式
 
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将之作为为民办实事事项强力推进,统筹15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支持18个市县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实现市县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全覆盖目标。当前,全省18个市县建立40个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场所,遴选16家专业康复服务机构承接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建立康复服务档案4588人,为152241人次提供康复服务。
 
在省级层面,成立海南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联席工作领导小组,组建海南省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技术指导小组。指导市县成立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建立督导检查工作机制。每月召开调度会,听取各市县工作进展情况汇报。每月印发康复服务进展情况通报,推动市县工作落实。
 
为强化监督管理,海南省推动每个市县至少设置1个示范性标准化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中心,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和指导功能。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机构管理专业性、服务质量可控性、资金使用合规性等进行监管。省级安排专项资金,委托第三方对全省16个康复服务承接机构的康复服务能力进行评估。
 
各级民政、卫健、残联等部门加强沟通协作,依托同级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推进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乡镇社区建立精神障碍患者关爱帮扶联动机制,全面了解辖区内登记在册患者及其家庭的基本情况,为有康复服务需求并符合条件的精神障碍患者及其监护人制订社区康复建议和方案,引导并及时转介到社区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推动制定“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流程图”,规范转入、登记建档、功能评估与服务提供、转出、特殊情况及处置五项工作。在集中社区站点开展精神障碍患者康复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居家精神障碍康复服务项目,为有康复需求且未能到康复点参加康复的居家精神障碍患者提供系列康复服务,满足精神障碍患者多样化服务需求。对经接受康复服务,病情稳定、具有就业意愿且具备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经机构功能评估合格后,推送到人社部门就业服务中心备案就业,对评估未达到就业能力的精神障碍患者,通过采取手工技能培训、手工社会服务疏导及手工产品回收等方式,实施“庇护性”劳作就业,形成多种方式的“康复+就业”一站式服务模式,形成康复服务工作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