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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3·吉林 为白山松水间的美好生活接续奋斗

时间:2023-12-22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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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安   娜
 
2023年是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吉林省民政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心全意保障民生、用心用情服务群众,加快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贡献民政力量。
 
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提升困难群众幸福感
 
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的兜底性、基础性制度安排。
 
吉林省民政厅聚焦困难群众需求,通过统筹推动、部门联动、上下齐动,不断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加快推广“智慧救助”模式,推进全省社会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开展低收入人口摸排,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将125万名低收入人口信息纳入数据库,通过数据比对筛查存在风险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查访核实,实施救助帮扶。常态化开展困难家庭生活状况摸底排查,主动发现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吉林省民政厅完善政策制度,制定印发《2023年巩固拓展民政领域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任务清单》等文件,要求各地加大易返贫监测对象排查力度、健全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保持社会救助政策措施总体稳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指导各地持续落实社会救助“单人保”“收入豁免”和渐退期等措施。定期开展信息比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防返贫监测人口纳入救助范围。
 
吉林省民政厅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吉林省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推行量化评审评估体系,统筹考虑困难家庭收入、财产、健康状况、劳动能力、刚性支出等因素,综合认定救助对象,逐步提高认定精准度。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民政部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优化支出型困难家庭保障,细化低保渐退等政策措施,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实现扩围增效。持续实施省定最低指导标准制度,确保保障标准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为有效提升社会救助服务水平,吉林省民政厅强化基层服务能力,持续推进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乡镇(街道),起草社会救助审核确认权限下放监管指导意见,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履行救助对象审核确认职责的监管机制。印发《吉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的通知》,建立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必核项目清单,加强跨部门信息共享,将家庭经济状况核对项目扩大到9个部门19类内容,省直部门汇集信息全部实现电子核对,为精准认定提供有力支撑。
 
协力推动“乡村著名行动”  为乡村振兴赋能加力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局性、历史性任务。吉林省坚持统筹推动“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地名在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支撑作用,为加快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贡献力量。
 
为贯彻落实“乡村著名行动”部署要求,吉林省坚持省、市、县三级协力推动,省民政厅将“乡村著名行动”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工作,予以大力推进。下发《吉林省“乡村著名行动”助力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在全省开展“地名规划、地名‘点亮’、地名信息服务、地名文化保护、地名惠民”五大工程,要求各地将“乡村著名行动”纳入本地乡村振兴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建立“互联网+地名”“一张图”“一网通”等乡村地名信息平台,加强行政区划、区域界线、乡村地名、乡村标准地址等数据信息的有效整合,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精准的地名信息服务。
 
开展好“乡村著名行动”,既要有各级民政部门的精心组织,还要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吉林省民政厅利用近半年的时间,在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建立地名管理协调机制,要求各地充分发挥协调机制作用,积极研究探索部门职能与“乡村著名行动”的契合点,让“小地名”在助力村民致富中发挥“大作用”。
 
吉林省深入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全省各地高标准做好乡村地名命名、信息采集、标志设置等工作。在乡村地名命名方面,全省共命名乡村地名411个,充分体现地理环境、民宿特色、优秀传统文化等。在地名信息采集方面,采集民俗文化园、农家乐、民宿等信息2046条,全部通过相关网络平台的审核认证,解决了群众“快递最后一米、导航精准定位、山货进城、快递下乡”等急难愁盼问题。在地名标志设置方面,按照国家标准设置了2916块街路牌和3.5万个楼门牌,积极推动在街路牌设置过程中使用二维码等数字信息技术,满足群众救助申请、养老服务和生活缴费等需求。
 
抓好“四个四”重点工作 推动养老服务再上新台阶
 
吉林省聚焦老年人在养老服务上的急难愁盼,通过全力推进“四个四”重点工作,形成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民政部门牵头抓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养老服务发展格局,不断完善居家社区机构和互助养老相协调、医养康养文养相结合的具有吉林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制定出台4个文件,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机制建设的若干措施》,并以附件形式发布《吉林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为老年人办实事清单》,召开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联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建立养老(孤残儿童)护理员奖励制度的指导意见》。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等6部门印发《吉林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
 
将4项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民生实事,强力推进补短板、强弱项。这4项工作分别是建设100个综合嵌入式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支持开办100个社区老年食堂、为不少于700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和全面开展居家老年人巡访关爱工作。
 
组织4项为老服务活动,营造爱老敬老社会氛围。吉林省举办了首届老年美食节、第三届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大赛、吉林延边旅居康养项目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推介会及重阳节主题文艺晚会4项为老服务活动。
 
通过召开4个重要工作会议,推动养老政策落地生效。吉林省召开了全省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会、全省养老护理员培训会议、全省养老机构负责人培训会议、全省养老服务业务培训会议4个重要工作会议,有力提升全省养老服务工作水平。
 
培育扶持社会组织 以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
 
以社会团体、基金会和社会服务机构为主体的社会组织,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吉林省民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完善社会组织党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为推动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吉林省民政厅将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大事、要事抓实抓好,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强化社会组织政治建设,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将“党建入章”工作列入全省民政目标责任制考核指标。健全社会组织党的组织体系,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统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以登记年检评估为契机,全力推进“两个覆盖”。探索社会组织党建运行机制,各地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孵化中心的平台作用,将社会组织孵化与党建工作同步推进。深化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引领,举办“社会组织党建示范创建”活动,开展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10项行动,发布社会组织党建品牌项目,调动社会组织抓党建的积极性和自觉性。提升社会组织党建服务效能,深入推进“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助企纾困、创业导师“红色孵化器企业行”等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部署要求,吉林省民政厅不断完善服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推动全省社会组织发展进入“质量提升”快车道,有力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全省优化审批程序,实施便民行动。全面推行网上咨询和网上预审,提高审批效率,全省性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限由60个工作日压缩至27个工作日,变更、注销等事项实现“即时办、马上办”;编制办事流程、填报模板和“一次性告知单”,实现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审批管理标准化、信息化。推行“不见面”服务,依托网络、快递等形式实现群众“零跑动”,制定《吉林省民政厅行政审批人员文明服务行为规范》,深入开展文明服务提升行动,营造快捷、高效、规范的营商环境和服务体系。下放全省异地商会审批权限,明确异地商会下放登记权限和业务主管单位,确定异地商会的登记原则,规范异地商会的名称和内部治理结构。
 
全省强化服务扶持,助力社会组织发展壮大。建立政府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机制,开展省级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以高质量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支持全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培育、培训)21个服务项目,助力乡村振兴人才建设。为120家全省性社会组织提供审计服务,减轻社会组织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