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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2023·陕西 彰显民政为民本色 绘就三秦幸福底色

时间:2023-12-21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2023年,陕西省民政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惠民生、兜底线,抓创新、优服务,强自身、促发展,防风险、守底线”,加快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全方位养老服务“两大体系”,科学谋划民政项目,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画卷徐徐展开。

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织密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陕西省民政系统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安危冷暖、急难愁盼作为重要关切和重点任务,树立“大救助”理念,整合人社、医保、住建、慈善等救助资源,着力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切实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围绕兜牢底,扎实提高社会救助补助标准。全省民政系统投入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76.6亿元,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11%;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费标准分别提高40%和28%。截至2023年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59.68万户124.21万人,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3.08万人;认定低保边缘家庭7.33万户22.67万人;1月—11月,全省累计实施临时救助39.86万人次。

围绕兜准底,强力推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省民政系统定期与乡村振兴、医保等部门开展数据筛查比对,全省445.32万已脱贫人口中符合条件人员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的有89.66万人,占20.13%;22.38万边缘易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等“三类人员”中,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的有13.43万人,占59.98%,防返贫兜底作用有效发挥。

围绕兜好底,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全省民政系统在村(社区)建立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响应服务队近2万支,配备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超过2.1万名。

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倾力倾情守护最美夕阳红

陕西省民政系统胸怀“国之大者”,聚焦老有所养的关键环节,持续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倾力倾情守护最美夕阳红。

强化养老服务法治保障和政策供给。全省第一部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陕西省养老服务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陕西省养老服务正式开启法治化进程。出台《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发布30项省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围绕贯彻落实“一意见、一条例”,集中出台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文件近20个,全省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构建全方位要素保障体系。省民政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将养老设施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规范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供给,新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储备约3万亩。坚持养老事业、养老产业融合推进,省民政厅等部门联合举办黄河流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成功举办首届西安国际“老博会”,200多家国内外涉老企业参展参会。

优化基本养老服务有效供给。截至目前,省民政厅已累计发布行业标准1项、省级地方标准22项;完成1.8万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全省建成300个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3069个社区老年助餐点,养老服务供给能力不断优化。

强化管理监督

引导社会组织服务大局有序发展

陕西省民政系统注重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全面领导,全省建成省、市、县三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或孵化基地88个,基本形成省、市、县、街道、社区五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不断激发社会组织活力。2023年,全省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912家,社会组织实现健康有序发展。

广泛参与助力乡村振兴。持续开展“社会组织合力团”结对帮扶、“万社助万家”精准帮扶等专项行动,全省6450家社会组织落地建设帮扶项目397个;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三年专项行动,3.4万家社区社会组织将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

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建立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省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全省共排查非法社会组织线索156条,核实有效线索119条;曝光非法社会组织34家,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积极开展助企纾困。省民政厅公布全省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目录清单388项,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减轻企业负担约9800万元。

加强规范管理

提升区划地名工作科学化法治化水平

陕西省民政系统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加强区划地名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省民政厅深入开展优化行政区划设置调研,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有序推进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和县设街道试点工作。

加强和规范地名管理。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推进乡村地名设标、采集上图、地名信息服务应用等工作,指导西安市率先推进97个地名文化遗产认定。

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控。建立鄂豫陕三省边界社会基层治理沟通协调机制,着力解决“纠纷调处难、社会治理难、村务融合难、经济发展难”等问题。

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

提高社会事务工作温度

陕西省民政系统聚焦百姓关切,不断增进民生福祉,让社会事务工作更有温度。

婚姻登记实现“跨省通办”。陕西省被民政部确定为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省份后,从2023年6月1日至今,全省办理婚姻登记“跨省通办”1923对;提升“互联网+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借助陕西省政务服务平台“秦务员”APP,婚姻登记个人信息实现“掌上查”,涉外婚姻登记采取“护照认证”,可识别150个国家护照,实现15种语言对照翻译。

持续深化殡葬改革。省民政厅出台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用地保障措施,23个县(市、区)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稳步推进。

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行动。省民政厅下拨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5679万元,救助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1.5余万人次。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设置站外临时避寒、避暑等开放式救助服务点1628个,寻亲成功253人,落户安置22人,走访返乡受助人员459人次,有效保障了流浪乞讨和临时遇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提升慈善社工服务质效

助力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

陕西省民政系统持续提升慈善和社会工作服务质效,促进其在基层治理现代化中发挥积极作用。

慈善事业蓬勃发展。推动设立慈善信托,全省慈善信托备案101单。“乡村振兴·陕西专场”互联网募捐活动募集善款共计6.8亿元。

社会工作服务提质增效。持续深化“五社联动”试点,全省1316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实现全覆盖,累计受益人数达56.76万人。

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稳妥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和证明抽查工作,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覆盖率超过80%;注册志愿服务队伍4.1万支。

做好儿童福利工作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儿童是民族的希望和未来。为保障儿童合法权益,陕西省民政系统聚焦儿童发展新需求、新期待,用心用情促进儿童健康成长、全面成长。

提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养育标准。2023年,全省机构孤儿和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分别提高至每人每月1800元、14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联动提高。

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积极推动省人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办法》修订工作,现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一审。陕西省12345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热线累计处置救助个案98例。

开展儿童福利机构“精准化管理精细化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省累计投入省级资金2200余万元,支持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养治教康设施设备购置、业务档案信息规范化建设。

严抓细管重点要害

促进民政服务管理能力提升

严抓主题教育,建强民政干部队伍。开展“百县千镇万村”大调研活动和兜底解忧暖民心等9个“为民解忧办实事”专项行动,省、市、县三级民政干部走访困难群众28.4万人,发现群众急难愁盼问题1.53万个,解决问题1.23万个。加快建设“智慧民政”一体化平台,推出民政“e”救助、公民婚育、公民身后和扶残助困“一件事一次办”等一系列便民措施。

抓好安全生产,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陕西省民政厅部署从2023年9月20日到2024年1月底,按照“隐患清零、底板加固、管理规范、短板补齐”的目标,在全省民政系统压茬开展民政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督导检查活动,发现问题1.27万个,已整改1.23万个,整改率达97%。

加快补齐民政基础服务设施短板。紧抓“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机遇,对照“12个1”的规划布局,即每个市、县建设1所综合性社会福利院、1所精神病院、1所儿童福利院、1个救助站、1个婚姻登记服务中心、1个高端养老中心、1个失智失能老年人管护院、1个殡仪馆、1个经营性公墓、1个城市公益性公墓、1个社会组织孵化中心(基地)、1个综合性彩票销售服务中心(基地),推动各地实施一批保急需、保基本、补空白项目,各地已达标项目1300个。目前,全省278个在建民政项目完成投资205亿元,完成率95%。同时,将养老、殡葬等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用地纳入省、市、县(区)国土空间规划,全省落实民政项目用地9.66万亩,谋划申报2024年国家重大项目库项目606个,总投资361亿元,夯实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