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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强化三提升”构建特殊困难群体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

时间:2023-11-13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江苏省扬州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   徐德林
 
近年来,江苏省扬州市以“三强化、三提升”为抓手,合力构建特殊困难群体巡访、监测、救助、关爱、应急一体化服务保障体系,进一步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强化资源统筹,提升救助认定精度
 
扬州市建设完成全市社会大救助平台和覆盖市、县、乡三级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实现对申请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的全方位核对。推动核对系统、救助系统和大救助平台的有效整合集成,做到“一个平台,多个救助”,实现救助事项“掌上办”“指尖办”,为困难群众提供更为快捷的服务。完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统筹设计配套政策,通过全额资助参保、降低困难群体大病保险起付标准、提高困难群体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将就业困难对象范围由原先的八类扩展为十一类,制定“一人一策”精准就业援助方案;进一步放宽住房保障准入收入线标准,加快农村危房改造步伐;设立地方政府特殊困难助学金,提高对特殊困难学生补助标准等一系列措施,强化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专项救助帮扶。在每个乡镇(街道)设立社会工作站,通过购买服务,承接特殊困难群体的摸排和救助帮扶工作;在困难群众较多的村(居)设立社会救助服务站,每个村(居)配备一名社会救助协理员,协助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相关工作;承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护理服务的社会组织或个人,积极参与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及时报告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形成快速高效的服务保障网络。
 
强化多维联动,提升救助帮扶速度
 
扬州市全面建立完善特殊困难群体紧急联系人制度,明确特殊困难群体赡(扶、抚)养义务人为第一联系人,镇、村两级帮扶责任人作为紧急联系人。巡访关爱服务人员在巡访过程中发现紧急问题时,在第一时间帮助联系其家庭成员,情况紧急的由村(居)先组织干预、庇护、送医等救助措施,保证特殊困难群体生命财产安全。不断健全主动发现机制,依托大救助系统赋能,强化信息技术运用和部门间信息共享,拓展申请渠道,对于主动申请和通过大数据主动发现的困难群众做到快速核查并建立核查信息反馈机制,符合救助条件的及时予以救助帮扶或进行转介,暂不符合相关救助条件的纳入监测预警范围,重点跟踪。全市以开展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为契机,为特殊困难群体尤其是存在一定风险的家庭配置应急呼叫、红外感应、烟雾报警器等智能设备,强化风险预警。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利用大数据创新监测预警方式,形成“报警—接收—处置—反馈”工作闭环,提高对特殊困难群体服务保障的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需求供给,提升服务保障力度
 
扬州市建立巡访探视制度,瞄准7类对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困境儿童、残疾人以及重病、重残单独居住的人员,乡镇(街道)、村(居)组织人员通过上门走访、电话、视频连线等形式,按照风险大小分级分类开展巡访关爱服务,全方位了解他们的生活保障、安全保障、健康权益、社会关系、服务需求等。对于在巡访探视过程中发现符合救助条件的特殊困难群体,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救助。完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以及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生活救助办法,通过扩大“单人保”保障范围、提高低保家庭人均金融资产标准、扩大收入扣减或豁免范围、提高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标准等一系列举措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引入慈善力量,实施低保家庭“慈善光伏照万家”和低保对象补充医疗救助项目;建立低收入人口购买医惠保、特殊困难群体用电补贴、特困人员住院护理补贴等多项工作机制,有效预防特殊困难群体返贫致贫。利用大救助系统开通“微心愿”功能,困难群体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发布自己的需求心愿,由专业的社会组织承接,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关爱和帮扶。
 
目前,扬州市为17978人建立巡访机制,帮扶246名低收入人口实现就业,服务低保、特困、低边、计生特殊家庭以及社区矫正人员262人次,切实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