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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替身“做”鱼饵” 静安大火善款貌似多功能

时间:2011-09-11来源:P世界作者/本网编辑:风中沙粒

 

作为慈善救助,应该说是最简单的财务核算公式,慈善捐款=受捐助者获得的捐助费用总和+慈善金发放管理费,应该说这是一个小学生都会算的算术题,但为何上海静安大火灾后一年了,相关慈善组织仍然拿不出一个正确的等式。实在核算不清,到静安区找个小学生来试试吧,相信不会用一年的时间。
近日,在受灾者和媒体的追问下,上海市慈善基金会静安区分会6日通报称:截至5日,社会各界"11·15"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王閧说,通报发出后,受灾者们将所收到款物相加,算出最多收到约1200万元,与2834.7万元差距很大。
  未注来源可理解,但细水长流到几时?
  据了解,上海市慈善基金会已发放项目包括应急状态下发放的一次性临时紧急生活救助、一次性慈善帮助金、过冬救助、春节爱心送温暖、季节转换发放衣物等。只是,受灾者们收到的多以政府名义发放的救助金、抚慰金、抚恤金,基本都未说明资金来源。王閧回忆:"只有两笔钱,我知道是社会捐赠来的。"
这样一来,慈善款与政府救济款就混到了一起,受灾者难以分清。只是在近几天,受灾者们陆续收到一笔中秋国庆慰问金。王閧说:"这一次,我看到发放单据有备注,说资金来源是社会捐赠。"终于,相关慈善组织有了专业性。
如果说专业性不够还可以理解的话,那么,即便是按照上海慈善基金会公布的数据,”火灾捐赠款项总计5469.92万元,已发放2834.7万元”慈善款也只用掉了一半,而上海火灾已经过了一年,剩下的慈善款有什么计划?准备什么时间发放?难道是等待灾民们扛过灾难,重新富裕起来再发放吗?救灾在于救急,至少笔者是这样理解的。  
  赔偿金"捆绑"救助金,救助金变身“鱼饵”
  据遇难者家属反映, "赔偿"与"救助"是牢牢捆绑的方案,家属必须接受65万元每人的赔偿方案,才能拿到另外31万元救助。换句话说,有人在受灾者急需救命钱的时候将社会救助金变成了鱼饵,貌似在告诉受灾者:“想活命吗,我救你上来,你不要找我麻烦”。
原来,火灾发生后,善后处理小组曾制订了一个"赔偿+救助"的方案。具体做法是: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作为火灾事故责任单位,在遇难人员损害赔偿中,承担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三部分,总计65万元。除赔偿外,还对每位遇难者发放家属救助金31万元,其中包括对每位遇难者按照1万元标准发放抚慰金,政府综合帮扶金按照10万元标准发放,通过社会捐助方式对每位遇难者按照20万元标准发放。
  在156户受灾者中,大多数没有签署以上赔偿方案,不少居民希望等财产赔偿和房屋赔偿方案谈妥后,一并签字。他们担心签了这个96万元的"捆绑"方案后,房屋赔偿和财产赔偿要求得不到合理对待。
  "11·15"大火一共造成58人死亡,156户居民受灾。根据《静安时报》最新消息,截至9月2日,58名遇难人员中已有20名遇难者家属签订了《遇难人员人身赔偿协议书》;76户受灾家庭和企业完成了入户勘察工作;45户受灾家庭签订了《房屋损失赔偿协议书》。
  慈善款为赔偿款做“替身”,服装赔偿缘何出自慈基会
  据媒体报道,王閧提出疑问,上海静安区建设总公司给付的赔偿款,是否来源于慈善捐款?他说,去年底,受灾者代表要求火灾责任单位赔付被烧毁的换季服装费。"后来我家陆续在冬季、春季、夏季各收到了一笔1万元的服装费,现在我才知道,原来这些钱的来源是慈善捐款。"
  静安区宣传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确认,以上换季服装费的来源,确实出自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受灾者代表委托的律师袁裕来指出,将赔偿金与救助款"捆绑"发放,没有法律依据,拒不接受赔偿标准的受灾者亲属也有权接受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