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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出台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

时间:2023-09-12来源:本站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本报讯  (记者   孙彦川)  近日,云南省民政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印发了《云南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为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标准指引,为全省民政部门开展消防安全监管提供制度遵循。

《规定》整合有关标准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相关要求,针对当前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提出了具体防范措施,对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规定》对民政服务机构安全疏散设施、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以及火灾事故处置等作了流程化、标准化的规范,对巡查检查、宣传培训、消防演练等事项的频次、内容进行了量化细化,形成了操作性较强的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一本通”。

《规定》阐明了其适用的民政服务机构范围,明确了各级民政部门、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等的职责;要求各类民政服务机构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会、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设施管理等制度,规范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管理,分类制定白天和夜间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机构对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检测等作出详细规定,每年至少对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专业的检测,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次演练,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自我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