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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行业主题单元推介活动暨“中国民政”单元作品征集活动启动

时间:2023-10-16来源:中国社会报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本报讯  (记者 伍  欣)  10月13日,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行业主题单元推介活动暨“中国民政”单元作品征集活动正式启动,面向全国民政系统广泛征集微电影(微视频)作品参加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相关评选及公益展播。

征集作品类别包括剧情片、纪录片、动画片、宣传片(公益广告、音乐视频)等,内容要求以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民政人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为素材,突出“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作品要求时长30分钟以内,在各类公开网站、视频平台等播出(上线)过。作品征集时间为2023年10月13日至10月31日。

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临沧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微视频(微电影)专业委员会、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影视剧事业部、临沧市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筹委会办公室共同承办。

自2013年以来,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连续成功举办了九届,已成为具有广泛影响力的国际微电影盛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民政宣传方式,2023年,中国社会报社联合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等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在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上首次设立“中国民政”单元,进一步讲好中国民政故事,弘扬中国民政文化,展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政力量。

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行业主题单元推介活动暨

“中国民政”单元作品征集通知

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由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云南省广播电视局、临沧市人民政府联合主办,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微视频(微电影)专业委员会、中央新影集团影视剧事业部、临沧市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筹委会办公室共同承办。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创新民政宣传方式,展示民政改革发展成就,传播民政文化,讲好新时代中国民政故事,中国社会报社联合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集团)等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主办、承办单位在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上首次设立“中国民政”单元,面向全国民政系统广泛征集微电影(微视频)等优秀视频作品,参加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相关评选和公益展播。

10月13日,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行业主题单元推介活动暨“中国民政”单元作品征集活动正式启动。现将作品征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二、作品类型及内容

作品类型:

1.剧情片  虚构情节的故事性微电影(微视频);

2.纪录片  基于现实生活的非虚构类纪实影像;

3.动画片  具有创新性和探索精神的动画片;

4.宣传片(公益广告、音乐视频)  宣传社会公益事业、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的宣传片、公益广告、音乐视频作品。

作品内容: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时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和民政人奋发有为的责任担当为素材,突出“新时代 新征程 新伟业”主题,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具体为:落实城乡社会救助政策中的感人故事,推进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做法成效,推进“一老一小”关爱服务和推进婚俗、殡葬改革及福彩领域、公益慈善事业发展中的暖心故事,反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地名故事等。

三、报送要求

1.作品要求:作品时长不超过30分钟,在电影院线、电视台,或其他公开网站、视频平台播出(上线)过的原创作品。视频格式须为MOV/MP4/AVI;文件大小不超过2G;分辨率不低于2K。

2.报名材料:纸质材料,填写《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国民政”单元参评登记表》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填写《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国民政”单元报送作品授权确认书》1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参评视频资料1份(格式须为MOV/MP4/AVI),连同电子版登记表(Word版)、纸质登记表盖章后扫描电子版、版权所有单位授权确认书盖章后扫描电子版、主创及主演照片、作品剧照、海报等附在光盘、U盘或移动硬盘内,注明片名及报送单位。

3.以上报送材料请于2023年10月31日前寄送至中国社会报社(寄送时间以邮戳为准)。

4.报送材料联系方式:

具体作品报送要求详见《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国民政”单元参评登记表》《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中国民政”单元报送作品授权确认书》(关注中国社会报微信公众号点击“亚微节”栏目,进入相关链接下载)。

四、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不承担作品报名材料在上传或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毁损责任及其他因素造成的报名材料遗失或毁损责任。

3.本次活动所报送材料作为亚微节组委会资料使用不再退还。

4.所报送的作品,如被评委会评审推介为优秀作品的,亚洲微电影艺术节主办单位拟推选部分优秀作品于活动期间在媒体进行公益展播,或在合作机构平台上进行展示展映、新闻宣传、文化交流等。

5.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第十届亚洲微电影艺术节行业主题单元推介活动暨

“中国民政”单元征集作品初评委员会  中国社会报社

2023 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