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目的在于拉一拉野蛮生长的“互联网+医”行业,对“互联网+医”的风险进行预防、规避和提醒。毕竟互联网医学诊疗由于某些局限性,存在误诊误治的风险,一旦发生,不仅贻误病情,甚至会加重病情,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
可是,初衷为善的良苦用心也难掩效力堪忧之弊。一者,揆诸现实,“互联网+医”的时代趋势不可逆转,当下就医贵和难的破题饥渴,人们互联网应用的习惯也在养成。二者,一纸规定的落实没有足够法律支撑,三者,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开局之年,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深入人心,都指向了“互联网+医”的法律真空问题。
因此,加强互联网时代的立法成为当前互联网发展的关键一步。就“互联网+医”而言,目前出现了众多的“互联网+医”平台、软件、移动A PP,以及国外的意大利远程医疗建设、国内创投人士推崇的全美最大医生社区D oxim ity等,都为我国的“互联网+医”的立法提供了调查数据和借鉴。对此,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立足资料详实可靠的调查大数据,进行“互联网+医”作为边界界定,哪些属于患者的权利,哪些属于网络平台的责任,哪些是医生、医院的担当,什么层级的医疗机构和医生能对什么样的病人诊治,如何规范开药,怎样解决医患纠纷,等等,都在等待着法律大人的精彩亮相。●朱清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