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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千万不要忘记红十字会

时间:2011-07-25来源:南方网作者/本网编辑:admin

 

在大事件层出不穷的网络时代,我来说件小事情,小得非同寻常。昆明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阮姮涉嫌贪污,检察机关称其“贪污款项达5.6万余元”。如果只看金额,我还以为是偷盗抢劫呢,可这是贪污罪呀,金额之小,小得超出了地方新闻范围,引起全国人民关注。  
5.6万乘以1万才算得上典型的贪污犯,比如中国无线音乐运营中心总经理李向东。据媒体报道,去年的某个下午,国家审计署约请李向东谈话,其实那是提拔前的一次工作谈话,但是李向东误会了,连夜潜逃,据估计他卷走的款项就有5亿之多。  
阮姮副会长贪污5.6万,众网友说该给她颁发清正廉洁奖。可见网民仇官心理是不存在的,实情是官员太爱财,爱财程度超乎想象。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网民恨的是爱财无道,且无度。  
同样道理,中国老百姓对能人贪污也比较宽容,庸人贪污就容易激起民愤。李向东是个能人,为中移动贡献巨大,以百亿计。如果移动通讯行业不存在行政门槛,给李向东自主创业的机会,以他的才干我相信他的财富远不止5亿。他为中移动服务,是中移动的荣幸,人才难得。结果有关部门谈话技巧不够,活活把人才吓跑了,便宜了西方国家,教训沉重。  
中国有三家移动通讯公司,却只有一家红十字会。红会经营成本极低,技术含量几乎没有,开张免税发票,过过账而已,所以有关红会的贪污事件,特别遭人恨。那个郭美美,睡觉睡出豪车一辆辆,在网上成了过街老鼠。  
阮姮贪污金额之微小,足以博得同情,可她偏要多嘴:“所有的消费均是为了把工作开展好。”不吃不喝肯定没法开展工作,上班穿条好内裤,下班喝杯好酒,晚上找个帅哥去酒店会一会,工作起来心情愉快些,这话简直是真理,但这显然不是贪污公款的理由,因为工作报酬体现在工资里面了。 
国内的非营利机构多半财务制度简单,不用递交财务报表,又因为对财政没贡献,相关的主管和纪律部门没兴趣关注。从技术上看,红会贪污比企业贪污容易。但是非营利机构运营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少,不容易搭便车,估计是这个原因,内裤、袜子、香烟和酒水这类生活用品才成为阮姮贪污的项目。  
由郭美美牵出的商业红十字会,把项目分包给企业做,把公益和生意搅和在一起,做得就比阮姮高明多了。郭美美网上炫富至今没有触发反贪部门调查。当然,我相信不只是技术问题。  
抗战中,蔡廷锴将军曾经动情地说:“35天血战,十九路军永远不会忘记一个人,这就是杜月笙先生。”不要忘记当时的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杜月笙,不要忘记现在的昆明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阮姮,也不要忘记所谓的“红十字商会总经理”郭美美,不要忘记关注一切与红十字会有关的事情,那是我们安放良心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