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组织|品牌|项目|人物|扶助|捐助|评论|专题|教育|乡村|环保|旅游|志愿者|招聘|微博|调查|导航|广告
biao社会新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益新闻 > 社会新闻

工伤赔偿“先行支付”或需彩票公益金援助

时间:2011-05-27来源:南方日报作者/本网编辑:匿名

  今年7月1日起,《社会保险法》将正式实施。近日,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联合其他法律机构,以《社会保险法》中的"先行支付规定"为切入点提交的"未参保劳动者工伤赔付情况调研报告"在京公布。由此,长期用于法援事业的中央彩票公益金是否能够为"先行支付"新举措提供助力,一时间成为行业内外关注的焦点。

  新出炉的《社会保险法》亮点众多,其中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据义联中心主任黄乐平介绍,当下许多用人单位都是恶意拖欠支付或缺乏支付能力,加上工伤待遇的司法程序相当复杂和冗长,动辄数年,导致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往往无法得到及时救治,后续基本生存无法得到保障。即使宽泛的彩票公益金法援也只能帮受害者走到打赢官司这一步,后期赔付同样是难题。

  2007年6月,30岁的工伤者孙小丹因公司"以实习期不算正式员工为由"没有得到应有的工伤赔偿。无钱医治的她通过工会申请到法律援助,并在确认工伤后提起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请求。然而时至今日,在伤后度过的近四年时间里,孙小丹依旧饱受伤痛和官司重负的折磨。而江苏省铜山县郑集镇的工伤者杜庆会,则因2010年3月29日从事电焊作业造成右脚拇指开放粉碎性骨折,虽受法援成功但至今未获工伤赔偿。2010年8月31日,他因无钱医治饱受病痛折磨,而留下遗书自杀身亡。

  据悉,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正在起草关于先行支付制度的部门规章。值得思考的是,对于以"助残"为使用宗旨之一的彩票公益金,是否也会为"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提供资金上的援助备受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