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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将设立专项基金 救助困难计生家庭

时间:2011-05-26来源:公益时报网作者/本网编辑:匿名

      25日下午,石家庄市计生协、人口计生委在长安区举行石家庄市生育关怀行动现场会暨长安区"和谐人口 幸福家庭--十佳志愿者"表彰活动。

  会议现场分别宣读了《"生育关怀行动"倡议书》和《"生育关怀行动"捐款倡议书》,呼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行动起来,参与到行动中来,争当志愿者,牵手计生困难家庭,促进"生育关怀行动"全面深入开展。同时还对长安区在开展生育关怀行动中涌现出的一批志愿者群体代表--十佳志愿者给予了表彰。

  据悉,长安区在生育关怀行动上的支持和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不仅设立20万的区专项"生育关怀公益金",还努力扩大志愿者队伍。同时,将每年的4月份定为"生育关怀行动"救助资金"爱心募捐月",今年以来共收到社会各界捐款5.6万元。

  "生育关怀行动"是2006年由中国计生协发起的一项社会公益性活动。通过经济扶助、经济慰藉、舆论支持等方式帮助和关怀计生困难家庭,关怀育龄群众生殖健康、独生子女、女孩健康成长、基层计生工作者,特别是要帮扶救助计生特殊家庭,弘扬社会公德,优化发展环境,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相关链接:

  长安区"生育关怀行动"救助对象及标准

  凡女方户籍为长安区的计划生育家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享受"生育关怀行动"救助资金;符合享受两款以上的,按上限只享受一款;凡已享受过计划生育奖扶特扶、救助政策的,一般不再享受本救助办法。

  (一)、独生子女寒门学子。凡是正在全日制高校就读的大学生(本一、本二学生),在校表现良好、成绩优秀,因家庭困难缴不起学费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

  (二)、独生子女意外死亡,其父母均在40周岁以上且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困难家庭,一次性救助2000元。

  (三)、独生子女父母意外双亡的,且子女不满18周岁的困难家庭,一次性救助2000元。

  (四)、独生子女困难家庭因重大疾病、意外伤害、残疾造成困难的且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

  (五)、基层计划生育工作者。凡是在计生战线工作满五年(含五年)以上且工作优秀的困难家庭,一次性救助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