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组织|品牌|项目|人物|扶助|捐助|评论|专题|教育|乡村|环保|旅游|志愿者|招聘|微博|调查|导航|广告
biao在线调查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公益调查 > 在线调查

如何看待给赡养老人的子女发工资?

时间:2014-10-21来源:本站作者/本网编辑:timba
  近日,南京市出台新规定,“五类老人”可以申请政府购买的居家养老服务,如果其子女儿媳愿意在家照顾这五类老人,从被聘用上岗担当养护任务起,每月可领取政府发给的300元(照顾半失能老人)或者400元(照顾失能老人)的“补助工资”。

  “五类老人”包括: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人员;低保及低保边缘的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70周岁及以上的计生特扶老人;百岁老人。

  南京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社会事务处处长周新华介绍,他们在调查居家养老时发现,许多特困家庭老人的子女是下岗失业人员,每天起早贪黑地在外面打工,一个月也就挣个一两千块钱,除去交通、吃饭等成本,最后实质上没剩多少。而自己年迈的父母一没时间二没人去照顾服侍。

  “为此,我们有了个想法,把政府购买服务照顾失能和半失能老人的钱拿出来,直接‘聘用’老人的子女。这样一来,儿女不仅可以尽孝心,还可为自己增加一定的收入,实现失能老人家庭养老与解决子女家庭经济负担双受益的效果。”周新华说。

  该政策一出台,就引起了公众讨论。有支持者认为政策施行有利于鼓励子女们尽孝,对于贫困家庭来说,也解决了一定的经济问题。反对者则认为百善孝为先,子女赡养老人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儿,给子女发工资总感觉怪怪的。而且,这样的政策在执行中很难评估。对此,《公益时报》联合新浪公益、问卷网和凤凰公益推出本期益调查“赡养老人,给子女发工资,你怎么看?”


赡养老人,给子女发工资,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