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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江苏慈善奖”表彰会在南京举行

时间:2018-09-18来源:本站作者/本网编辑:pwoood
9月5日是我国第三个“中华慈善日”。这一周也是《江苏省慈善条例》实施以来,第一个“江苏慈善周”。《慈善公益报》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宣传慈善典型,弘扬慈善文化,促进江苏省慈善事业加快发展,第四届“江苏慈善奖”表彰会在南京举行,对2015-2016年来为江苏省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会上,28家企业(单位)被表彰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企业(单位);7人被表彰为最具爱心慈善捐赠个人;15人被表彰为最具爱心慈善行为楷模;20个项目被表彰为最具影响力慈善项目;5人被表彰为优秀慈善工作者。江苏省副省长缪瑞林、省政府副秘书长陆留生、省民政厅厅长吕德明等出席会议并为获奖者颁奖。第四届“江苏慈善奖”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做了交流发言。据悉,这是江苏省最高规格的慈善奖项,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

慈善不仅是人类道德行为的精神坐标,也是衡量一座城市、一个区域文明程度的重要指数。江苏省副省长缪瑞林指出,慈善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体现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江苏是慈善大省,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慈善事业的发展,在连续四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评选中,江苏省获评“慈善七星城市”和慈善百强城市的数量均居全国第一。深入培育挖掘慈善典型,涌现出一大批获“中华慈善奖”“江苏慈善奖”表彰的先进单位、个人及项目。慈善事业已成为江苏省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缪瑞林强调,发展慈善事业,是增进困难群众福祉的重要途径,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的内在需求。是促进共建共治共享的有效举措。近年来,江苏省慈善事业发展迅速,但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还有不少欠缺的地方。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脱贫攻坚,突出全民参与,突出专业高效,突出精准帮扶,突出依法依规,进一步健全“政府推动、社会实施、公众参与、专业运作”的现代慈善发展机制,聚焦重点发力,推动形成“人人能慈善、人人可慈善”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褒扬激励,建强工作队伍,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开创全省慈善事业发展新局面。

据记者了解,近年来,江苏省社会各界踊跃参与扶贫济困、助学助医、抗击灾害等慈善活动,善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慈善法》施行后,江苏结合省情实际,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江苏省慈善条例》。目前,全省已设立基金会672家,约占全国基金会总数的10%;登记认定的慈善组织达到484家;所有市、县(市、区)均成立了慈善会、基金会和红十字会,各乡镇、街道普遍建立了“爱心超市”、社会捐助站点,注册登记志愿者达到1338万人,基本形成了上下贯通、广泛覆盖的慈善组织网络。着力营造“人人可慈善”氛围,推动了全民慈善事业蓬勃发展,让慈善成为江苏城市发展的一道最美的风景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