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公益养老的主体责任。“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的社会化养老已是大势所趋。在养老服务中,各级政府承担着“保基本、建机制、强监管”的职责,在发挥好“托底”作用的同时,应尊重市场规律,降低民间资本进入门槛,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为市场化养老产业发展“保驾护航”。社会组织特别是公益性社会组织应当好政府助手,担当“生力军”,帮助政府“保基本”,在养老服务中做好“拾遗补阙”工作。红十字组织的工作职责是扶贫济困、救助困难群众。事业发展中心结合我国养老形势的发展变化,关注高龄、空巢、失能、失独等特殊老人群体的养老问题。近年来,组织实施了“曜阳关爱失能老人行动”,通过争取政府购买服务、有关部门帮扶、爱心企业捐赠等方式,多方筹集资金或物资,用于资助生活不能自理的失能老人,为他们提供保姆式的公益性养老服务。为扩大失能老人帮扶范围,在红十字会总会的大力支持下,2014年向财政部申报了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失能老人养老服务项目,获得1.23亿元资金支持,在全国范围资助近600家养老机构,直接惠及的失能老人将达到4万人。“曜阳关爱行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积极响应,全国100多家爱心企业、1000多家养老机构、数千名养老护理员以及爱心企业家、爱心人士、爱心志愿者近万人参与了“曜阳关爱行动”,体现了社会组织带动社会力量参与公益养老事业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和实施养老服务标准体系,是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提高养老服务质量、促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这既需要政府进行顶层设计,制定养老服务业的统一规范和标准;也需要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创新服务方式,探索服务规范和标准。为此,事业发展中心在确立“曜阳养老”的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服务标准的同时,努力规范与社区、家庭的合作服务关系。运用中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健康小屋等新型服务手段,加强对老人的健康监管和服务;确立与政府合作的各项规范,积极争取政府购买服务、公建民营等支持;统一实施“曜阳养老”服务标准。
探索“互联网+养老服务”之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各种电商提供了大量生活便利化服务。现在很多年轻人通过网上订餐,可以足不出户解决吃饭问题,而很多老年人却只能拖着病弱的身体出门购买食品。这让我们认识到,不能让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面对“互联网鸿沟”,而应推动智能化养老,让现代技术造福老年人生活,形成“互联网+养老服务”模式。“互联网+养老服务”,就是建立智能化养老服务平台,承载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为老人提供多样化养老服务。为此,事业发展中心与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北京容德科技公司进行战略合作,共同实施“失能老人关爱行动”互联网众筹项目。依托“百分孝心网”众筹平台优势,启动微公益行动,筹集项目资金,资助加盟曜阳公益养老联盟的养老机构。同时,依托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为困难失能老人提供免费或低于成本的公益性上门服务,努力改善失能老人的生活境遇和生活品质。(中国红十字会总会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江丹)